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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五大吉!本期加班小编,趁着假期给大伙分享点”干货“
落户天津的首要目的可能就是为了解决子女上学问题,那么在您通过各种方式落户天津后,孩子的随迁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?本期优选落户就为大家带来子女投靠落户天津的注意事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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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条件
外省市户籍人员与我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,子女已随父或母在外省市落户,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、子女、双方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,其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(含)以下子女可申请投靠父(母)在我市落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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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地点
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或所在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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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准备材料——父母双方到现场提交材料——等待审批——领取准迁证——回子女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——带齐落户所需材料办理落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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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材料
1.书面申请(参考下图)
2.父、母、子女户口本
3.父母双方身份证、子女年满16周岁的,须提供身份证
4.父母双方结婚证
5.①购买已收费的必须提供房产证;
没有房产证但已经交房的,须提供购房合同、购房所有票据(房款发票、税票等)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、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(房管局打印)
②购买二手房必须提供房产证。
6.合法有效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原件及复印件,如无法提交合法有效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需要在我市司法机关备案的鉴定机构做DNA亲子鉴定;非婚生子女投靠父母的,提交确定合法抚养权的法律手续,并在我市司法机关备案的鉴定机构做DNA亲子鉴定;收养子女投靠养父母的,提交合法有效的《收养登记证》和办理收养手续全部证明材料,并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DNA打拐比对;
7.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